作者:「我做 MARKETING」,由市場人 Derek and Michael 所成立的一個集結 marketer 的專業平台。經常與不同機構及院校合作舉辦 marketing 及職場座談會。著有《我做媽劇停》及《我做媽劇停 2 之暖男之道》兩書。
一日, 上司走過來說: 「我知道大家工作辛苦,所以特意安排大家放番補假。凡晚上 11 點後 OT , 做夠三個鐘就可以換半日補假。」最後,三位 marketing 同事成功於兩個月內換取了五天或以上的補假。
這些同事變態嗎?
OT 高峰期, 同事每天工作最少 15 小時。老細體恤員工苦處, 於辦公室附近的賓館租用兩間雙房, 供 marketing 那八名員工放工後休息。
這個老細變態嗎?
星期日晚上,Joanna 安坐家中看電視。期間,她每半小時用手機查看公司電郵, 確保自己收件夾內沒有一封未讀的電郵。
Joanna 這個人變態嗎?
不, 以上三個個案其實都不算變態, 因為這些都已是常態, 而且在我身邊天天發生。我經常覺得 marketing 同事彷彿是辦公室裏的「萬能俠」, 除了自身工作, 很多時亦會「被邀請」參與不同部門的會議及 taskforce , 暫時出租 marketer 的創意及知識 ( 當然「租金」是「份糧包埋」) 。一位 marketer 愈幫到手,又會引來更多人來找他,然後放工就「唔使走」。習慣慢慢成了自然, 自然又慢慢成了必然。一些本應聽起來可笑、看下去可悲的事, 慢慢成了常態。現今職場, 每個行業其實也是如此。
潛規則的鍊成
沒有人知道這些所謂「文化」由何時開始, 只知道當一個人拒絕跟隨「常態」, 就好可能會被邊緣化。做邊緣人, 邊個會想? 於是慢慢就習慣了要和其他人同步。
下午六時,你有幸完成當天手上的工作,但同事、上司仍然忙個不停。當刻,你可能會選擇「扮工」至晚上七點半, 才比較好意思離開公司, 「共同進退嘛」。就算你真的選擇於六時離開辦公室與朋友晚飯, 你亦會盡量耷低頭、「靜雞雞」地離去,彷彿於心有愧,你更會向朋友形容自己為「偷走出嚟食餐飯」。上司的無形壓力、同事的有形示範, 不知不覺育成了這股職場「社會規範」。只要你沒有好好遵守, 你就會成為公司裏的焦點, 然後被好好教育、慢慢同化。
做 marketing 這麼多年, 逐漸看清楚這行業的狀況。我開始問自己及身邊人, 當職場的時間表支配了我們的生活時間表, 我們除了被動地配合這行業、這公司及這上司的要求, 不停追趕, 還可以改變到任何事情嗎?
只有自己才能 work-life balance
有說, 學習一種新技能, 需要反覆練習約 10,000 小時。試想像, 如果你能將職場生涯內一半的 OT 時間拿去學習半種新技能, 你又會學到些什麼? 學懂用 ukulele 彈兩首歌? 或是用水彩筆寫好一張生日卡? 如果你有能耐在辦公室 OT, 我相信你亦絕對有毅力去學一樣自己真正有興趣的技能。花一點點時間給真正的自己, 絕不過分, 而且值得。
我開始對下屬、同事、自己, 甚至老細說,OT 只是一個工作過程, 去完成我們手上的急務, 絕不是我們工作的目的, 更不是一項會令人刮目相看的技能。當我們決定要用自己的私人時間去處理公務, 請確保那是有迫切性。期間更要督促自己要有效率地完成。否則, 漫漫長夜, 吃一個宵夜、在 pantry 吹一陣水, 又已是凌晨。OT 不是問題, 但 OT 得不值就是問題, 因為我們的私人時間都是成本。我們不能再奢望上司或公司的 HR 可以帶給自己真正的 work-life balance( 那可能只是 appraisal 時的標準對白) , 因為只有你自己才可以。
(本文節錄自 Breakazine 《職場臥底行動》 ,全文刊載於於第52期書誌內,該期現於網店有售。)